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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温津贴非得露天工作才有吗
来源:晶报 日期:2019-05-01 浏览

网友疑问:

我在一家私营企业做办公室文员,最近几天好热,真的很不想上班。听人说到了6月份开始就有高温津贴,但老板说我们又没有露天工作,正常上班是没有高温津贴的,不知道是不是这样?

专家解答:

按照规定,6至10月,深圳所有用人单位必须给员工发放5个月的高温补贴。我市的高温补贴规定是: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可获得150元补贴,而非高温工作人员的补贴则为100元。

根据现行办法的规定,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(日最高气温达到35℃以上)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减低到33℃以下的(不含33℃),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,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。

但与此同时,对于其他非高温作业的人员,也可享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。也就是说,每年6—10月,就算劳动者没有在室外高温条件下工作,这期间也可拿到100元/月的高温津贴。用人单位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都需列入发放范围,职工未正常出勤的,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的劳动天数折算发放。

如果没领到高温津贴,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,或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