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桂阳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36人判刑
来源:华声在线 日期:2019-05-10 浏览

湖南日报·新湖南客户端3月28日讯(王成家 王球 蒋平 罗徽)3月26日,桂阳县法院集中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,依法以强迫交易罪判处谭某某、李某某等3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至拘役二个月不等刑罚,并处人民币五万元至五千元不等罚金。该县县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部分被告人亲属等60余人参与旁听。

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谭某某、李某某等36名被告人以暴力、威胁手段长期强迫他人接受服务,为了霸占、垄断屠宰场运输市场,采取威胁、恐吓、扎胎等暴力手段排挤外来运输人员,强迫屠户接受服务,强迫交易长达四年之久,扰乱市场经济秩序,谋取巨额非法利益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,36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且情节特别严重。

法院根据涉恶案件被告人的犯罪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、认罪悔罪表现、退赃和缴纳罚金的情况,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,判处首要分子谭某某有期徒刑五年,并处罚金五万元;判处首要分子李某某有期徒刑四年,并处罚金四万元;判处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或拘役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至五千元不等。

据了解,该案是桂阳县自2018年1月开展“扫黑除恶”专项斗争以来,审结人数最多、社会影响较大的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。截至目前,全县在侦(已收网)恶势力犯罪团伙5个,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,刑拘恶势力犯罪嫌疑人57名,审结涉恶案件18件40人。